一、交易主体与下单流程
用户先咨询确认服务需求,再与服务方核对订单内容,确认价格和履约条件后按指定合法渠道付款,最后按约定开通或交付。公开门户不直接收取款项,也不因点击咨询或申请按钮生成付费订单。
订单应列明服务方名称、联系方式、产品或模型、计量方式、价格、数量或额度、有效期、交付安排、退款规则和发票事项。自营与第三方商家服务应清楚区分。
二、计费与用量核验
Token 的数量以订单约定的模型计量方式为准,不能简单等同于汉字数或调用次数。输入、输出、缓存及多模态计费项如适用不同单价或换算倍率,须事先显著说明,不得事后隐性加价。
服务方应提供与账单相对应的可核验用量记录。重复扣费、计量错误或未实际提供服务的费用,经核实应退还或经用户选择返还额度。失败请求是否计费须事先明确说明并具有实际用量依据。
三、支付、交付与验收
支付方式以实际开通的订单渠道或双方书面确认为准。用户付款前应核实订单主体与收款信息,留存凭证。自动续费、长期预付或额外收费须另行显著告知并取得有效确认。
Token 服务按约定账户、额度和可用时间交付;技术服务按约定阶段、交付物及验收标准执行。未约定的额外服务应先报价并取得确认。未按期交付时,服务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协商补救。
四、退款处理标准
| 情形 | 处理原则 |
|---|---|
| 未开通、未交付且未产生实际履约成本 | 取消后退还对应实付款;有依法可扣除的已实际发生费用,应提供事先约定与凭证。 |
| 已开通但尚未使用的付费额度 | 可申请退还未使用部分,核实实际支付与已消耗部分后结算。赠送额度不折现,不得虚增已使用单价变相扣款。 |
| 正常提供且已实际消耗的 Token | 原则上按约定单价结算已消耗部分。计量错误、重复收费、服务质量或其他法定退款情形,仍应依法处理。 |
| 未完成的技术服务 | 协商终止后,按已经实际完成且符合约定的工作量结算,退还未履行部分;服务方违约或成果不合格的,依法承担补救或退款责任。 |
| 故障、无法交付、重复支付或错误扣费 | 核实后及时纠正;对未履行或应退费用办理退款,不以赠送额度强制替代应有退款。 |
五、申请渠道与处理时限
- 拨打 010-50961001 联系平台,或联系订单中列明的服务商,说明订单号、退款原因及联系方式。
- 根据处理需要补充支付凭证、相关用量或问题记录;请勿提供密码、完整 API 密钥等无关敏感信息。
- 平台在收到申请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回应并告知所需核验事项。复杂争议应说明原因和预计处理时间。
- 退款方案确认且必要材料齐备后,原则上七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;法律或订单约定期限更短的,按其执行。实际到账时间取决于原支付渠道。
退款原则上退回原支付路径。无法原路退回时,经核验并与用户确认后使用合法替代方式。平台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退款障碍。
六、投诉、证据与规则变更
对用量、交付或处理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平台提出复核并提交订单、付款和服务记录。平台协助沟通、核验和调解,但不限制依法投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本规则依法更新时将公开征求意见并提前公示,不以新规则追溯减少已成立订单中用户的合法权益。服务和交易记录依法保存。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311室,北京利川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